公积金的贷款限额和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都是由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来确定的,各地的规定都不一样。郑州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60万。其中关于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为: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最高可贷为放款的60%。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额度的规定,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3个条件认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含县区,不含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含县区)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3、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条件的规定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若想在招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规定(如:申请条件、审核标准、房产要求、额度、期限等),建议您与当地经办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