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厂,合伙人事前应拟定合伙合同,对股份投资和利益分配有一个详细条文,避免以后出现不测。有了这个合同,自然对合伙人中途撤资或退出,有了处理的依据。一般情况下,合伙开厂的人大都是亲戚朋友,刚开始时由于面子关系,不会事前签订合伙协议,这成为后来互相撕皮的隐患。对方让另一方退出,可能对方在资金方面的投入占了很大的比例,合伙和散伙由他说了算。对散伙的维权,只能通过双方的沟通解决,所谓好聚好散便是,如果在利益方面无法解决的,只能请求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