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为实施承包合同,由业主组建或选择监理工程师单位依据合同对承包商的生产(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很简单!工程监理是社会组织单位,是代表业主的小体;而质量监督是公家行政机构,也就是通常说的“质监站”!监理只是负责一个小范围的工地现场,质监站则是负责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内所有的工地质量监督职责!但两者均有监督的职能!不同是质量监督站是可以检查和处罚参建各方的,而监理只是受业主委托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监控。
工程质量监督的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行政性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是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具有服务性。
监理是对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以及资料、协调的全面协助管理,质量监督相对面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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