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日本政体是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从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从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力(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从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仍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英国的《权利法案》就属于典型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西班牙、卢森堡、瑞典、泰国、日本、柬埔寨、蒙古等。 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大公、教皇、苏丹、天皇、酋长)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的产生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互相妥协的结果,君主立宪制在当代主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形式。
因为日本、英国等是君宪制度,虽保留国王他只是有一个名誉没有权利了,比如某某名誉主席、名誉会长。
日本天皇能保住条命就不错了。抗战胜利后,中国强烈要求将日本天皇列为战犯,但由于美国的原因(应该是为了讨好日本人,有利于至今对日本的实际统治。)而作罢。
历史形成,宪法规定,国民公认,朝野共识
日本战败后,在美国的主持下建立议会民主制。但为了顺应日本民意,允许天皇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保留下来。1946年,美国迫使昭和天皇裕仁发表了“人间宣言”,承认天皇也与平民无异,只是受国民拥戴的国家象征。现代日本天皇的主要职责是任命首相(内阁总理大臣),批准法律、政令及条约,召集国会,批准国务大臣的任免,出席礼仪性的外事活动和国家典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