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积极赔付了,也拿到了对方谅解书,检察院是否起诉呢?

请问 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免予起诉呢?
2025-04-05 12:58: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是不一样的。
在民事上讲究民不告官不究,也就是说是否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是个人说了算。
刑事责任就不同了,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检察院是一定会提起公诉的,不过在量刑的时候会因为其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对方家人谅解等行为而对其采取宽大处理。

回答2:

起诉了,不一定会判刑的,应为你积极赔付了,也拿到了对方谅解书。所以不要太担心

回答3:

根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同样会起诉到法院的,法院或许会判缓刑。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回答4:

应当公诉,但积极赔偿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建议委托律师积极辩护。

回答5:

检察院是否主要是因为被告方的态度和督促才会进行的。 如果被告方撤诉就不会被(检察)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