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公司有什么关系?

2024-11-18 00:43: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由此可见,公司法人能够代表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回答2:

一,很多人经常将法人和法人代表混淆。
常听人说"某某人是某单位的法人"这样的话,这就是没有弄清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误将某单位的法人代表错当成法人。
二,什么是”法人”
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位的领导。
三,什么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本文不对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再作进一步区别,按照常理认为两者是一致的)。
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一个机关,是自然人。

四,很多人还分不清法人代表和他所代表的法人在承担民事责任方面的关系。
曾经有这么一个可笑的事,某企业法人,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交法人代表为企业办理业务使用,该法人代表办理企业事务透支2万元。后来企业关闭时,银行未能索回欠款。企业关闭后,银行却委派律师向企业原法人代表索款,理由是信用卡由法人代表使用,申办信用卡时,也有法人代表的签章。
这是混淆了法人和法人代表的民事责任,法人作为一个组织,只能由法人的机关来代表法人进行民事行为,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民法通则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银行的做法是错误的。无论是民营的公司还是国有的公司都是这样.
当然,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则情况不一样,因为这样的机构不是“法人”,也就是说这些组织不象本文第二条所讲的“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些组织债务,应当以这些组织的财产和设立者的财产来偿还。

回答3:

回答4:

法人就是能够像独立的自然人一样,独立承担债务、买卖等民间活动的组织。要想明白法人的含义,需要知道法人的四个特点:①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如行政村(一般称为“村委会”)、公司、协会等。②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③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④法人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回答5:

公司法人就是企业负责人啊,营业执照上的名字就该是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