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的文件, 农村居民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其人身损害赔偿可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依据为最高法院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
200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印发上述复函予全国各地高级法院,参照适用。
显然是按照你的户口性质给予赔偿的,所以你的赔偿只能按照农村户口执行,要少很多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的规定,在你构成残疾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城镇赔偿。
其他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按实际发生或医嘱,护理费按护理人员工资计算,视情况还可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