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调解不成功,对方又不起诉,我该怎么办?

2024-10-30 22: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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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后调解不成功对方又不起诉,可以等待,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你就没有赔偿义务了。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如下: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五、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回答2:

即使保险未赔偿,未结案,也不影响你卖车,你不用考虑这件事了,等伤者那边起诉吧。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一年内,他没有起诉你,也没有以任何书面的形式来找你要过赔偿金(诉讼时效中断),他就没有机会再找你要钱了。请注意诉讼时效的中断,尽量不要让时效中断,让他丧失赔偿的请求权。保险公司应该不会出面帮忙解决的,交警倒是有负责给双方调解的义务。

回答3:

你这种行为明显就是逃避责任,撞了人还到百度上求解决方案。做人要换位思考,对方和你无冤无仇,因为你开车撞了对方,你承担全部责任,凭什么说对方狮子大开口呢?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是你压根不想解决。你觉得卖车就能解决根本问题?亏下面还有人给你出主意的,人在做,天在看。做人要讲良心,凡事有因果报应。只想到自己的利益得失,把撞了对方的事说得如此轻松,皮外伤。如果现在地上躺着是你或者你家人,只是一点皮外伤,你又是什么心理状态呢?如果万一不幸腿骨折了呢,或者只是惊吓但从此心理留下阴影?你知道这对你也不是好事,这个宇宙是有定律的,总有一天会报应到你身上的。所以发生的事情,最好及时解决。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如果你自认为这样拖延时间,过了法律保障这个事情就算了结了?那只怕是业力越深重,哪天报应到你身上,你自己都察觉不出来。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好好解决。对你只有好处。

回答4:

可让交通部门出个交通事故责任书,按法律规定赔偿结果就行了。自己可按交通部门的意见赔偿。他不同意,你就不管他。他即使告状,也只按交通部门的规定赔偿。 保险部门的赔偿责任也是根据交通部门的鉴定结果处理

回答5:

拖过诉讼有效期限,一般是二年,你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