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2024-11-26 1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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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人事关系是指在人事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级人事行政机关之间,人事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人事行政机关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

2、 性质不同。

人事关系是事业与其工作人员之间一种聘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

3、纠纷解决机构不同。

因人事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先到设于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先到设于政府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扩展资料: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双方对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合同)的履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人事关系

百度百科-劳动关系

回答2:

  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区别:

  (1)主体不同。人事关系是事业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人事关系的一方主体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主要是企业。通常来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具有人事编制的人员与单位是人事关系,事业单位聘用的无编制的工作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固定工、临时工等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应作为劳动合同关系。
  (2) 性质不同。人事关系是事业与其工作人员之间一种聘用合同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
  (3) 纠纷解决机构不同。因人事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先到设于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先到设于政府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回答3:

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联系有区别;人事关系含:工资、党(团)组织、人事档案等管理关系;劳动关系主要指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也含工资待遇和与工作有关的一些合同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