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档案提走需要什么手续

2024-11-17 13: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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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个人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转让证明等。

2、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

3、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车辆管理所"。

4、车管所要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5、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30日的临时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由机动车所有人。

扩展资料:

1、开二手车交易发票、拓印车架、发动机号(肉眼看不到的要到修理厂拓印1份)、拆牌照相、到档案室对档、验车、车管所大厅受理、包车管所档案即”大档”。

2、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明确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手续,即提取小档,为纳税人减负。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提档

回答2:

转出手续的办理

1.车主凭介绍信及其他相关证明(如调令、交易发票)填写《机动车过户审批申请表》,办理转籍手续

2.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3.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

扩展资料

1.车不回来不能办理此业务。

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明确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手续,即提取小档,为纳税人减负。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提档

回答3:

我车是外地牌照我想换本地牌照得咋办

回答4:

回答5:

  转出手续的办理
  车主凭介绍信及其他相关证明(如调令、交易发票)填写《机动车过户审批申请表》,办理转籍手续。
  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
  转入手续:
  1.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车主本人。
  2.转籍车辆档案(车辆资料均按新车入户要求审核);
  3.原转籍地车管所核发的临时号牌;
  4.江西省汽车安全检测报告(指小客车类,存档);
  5.江西省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存档),省内迁入车不需刑侦。
  6.机动车辆登记表(存档);
  7.车辆彩色照片4张(贴行驶证、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表各1张,备用1张);
  8.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拓印各3 份(贴机动车登记表、江西省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档案袋各1份);
  注:① 车主自带当地车管所密封档案前往省厅车管所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② 省厅车管所对迁入档案审核无误后,填写《转入车辆准予入户通知函》封存车
  辆档案内,并将有关机动车转入数据录入计算机转入本省车管所。
  以下车辆暂不办理迁入手续:
  ①接近报废期限一年内的车辆;
  ②罚没车辆(全国统一《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的车辆除外);
  ③赠送车;
  ④改型、改装车辆(如省内迁入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