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房子,一楼为车库,其他的都为住宅,为什么合同上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会有什么影响,谢谢

这种类型的综合用地,会开通天然气吗
2024-11-07 02:18:3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是国有的,不允许买卖!现行的所谓40年、50年、70年指的是租赁使用年限。而这使用年限的不同在于按城市规划在不同的地上所建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同。比如,在居民小区里总不能批准建个24时生产、并且散发臭哄哄气体的工厂吧?同样,在风景优美的公园里只能建个商店之类的公共建筑,要是建个宿舍楼什么的,游人进入公园看到的尽是各式公母短裤、棉被等等,岂不...,土地的使用年限就是根据不同使用功能的建筑而定的。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地(办公、酒店等)50年、住宅70年。至于为什么住宅是70年、而综合用房只有50年?俺不知道。
2、你买的肯定不是住宅,当然你尽可以当住宅用。但绝不可能有带天然气管道的厨房----没人敢狗胆包天到这地步!确切地说,在你买的房的这块地上政府规划允许建设的肯定不是住宅!!!去卖你房的人那里查二证: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上面清楚写明了这地上应该盖的综合(不包括住宅)楼!!!商业房是经商用的,而住宅是住人的,功能不同,设计也不一样。所谓的“商住楼”只是开发商骗人的说词!本质上就是商业用房,而不是住宅!
那么,开发商(卖家)为什么要把综合用地(也是向政府买来的)改建成了住宅呢?一是因为综合用地的地价比住宅地价便宜狠多;二是近来中央政府限制了银行对住宅的按揭贷款,而综合用房则没设限。显然有利开发商通过银行按揭销售房屋回笼资金!因此,就出现了不少的什么“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热销等等。其实,这都不是70年的住宅!
3、按我国现行土地法规定,一旦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注意,地上房子目前还没有规定使用多少年之说),“土地及其附着物”(你的房子)“无偿收归国有”!虽然刚出台的物权法明确了,可以根据评估价再交土地租赁费,但具体如何操作还没统一的法规。“影响”就是20年!也许50年后你啥都木有了,也可能再过70年你再交点钱一切都没变。谁知道呢???
综合用房本来就不设厨房,没理由申请,申请了也没人会受理----燃气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是有危险滴。就算装了,规划验收就通不过了-----改变了规划设计就是违法建筑了,也就备不了案,也办不了房产证。

回答2:

没有影响的,放心,都签合同了的,如果实在不放心就去看看房地产开发商的那些证件是否齐全咯!

回答3:

商住两用 的房子,产权就是50年。
目前来说 没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