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帐按业务的类别设置科目,明细分类帐户按某类别中的具体业务设置。
根据总分类账与所属明细分类账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它们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采取平行登记法来进行。
所谓平行登记法,是指根据同一会计凭证一方面登记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登记该总分类账户所属有关明细分类账户。
采用平行登记法处理经济业务时,应按其平行登记法的要点进行,具体包括:
(1)同依据登记。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应根据同一记账凭证及其所属原始凭证,一方面记入有关的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要记入同期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
(2)同方向登记。每一笔经济业务在记入总分类账户和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时其方向必须保持一致。
(3)同金额登记。记入某一总分类账户的金额,应与记入它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之和相等。
(4)同期间登记。同期是指在同一会计期间,并非同一时点。因为明细分类账一般根据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于平时逐笔登记,而总分类账因会计核算形式不同,可能在平时逐笔登记,而一般是定期汇总登记。但是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完成。
总帐按业务的类别设置科目,明细分类帐户按某类别中的具体业务设置。
提供核算指标的详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