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了一年的的劳动合同!但是我现已经工作了两年零七个月了!中途也没续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提过

2025-04-15 16: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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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长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1. 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

    2.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

3. “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4. 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