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如果按理论上讲,应是出纳的责任。记账会计是不允许碰现金的,她现在碰了现金,说明,你没有控制好货币资金的收付权限。(本是你的活,你让人家代劳,她是替你工作,她的错当然要你来承担呀。当然,我知道,他经手现金,可能是企业老总的意思,但我以上说的理论上的责任认定。仿佛有些事,会和情和理却不合法一样。)
看收款凭证的存根,上面是谁开的,如果找不到就找交钱的人,看他手里的收款依据是什么,谁开据的。如果找不到交钱的人就麻烦了。看是否知道那是笔什么钱,如果是货款就找一下出库那里已收款的凭证是什么,如果没有的话,就根据发货记录的时间来看当时谁在经手收钱。
会计的责任,可以向领导汇报
嗯,两个人在一起核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