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情况双方当事人是否承认?如果双方没有异议这好办。拟可这样处理:先将房屋作价,由认购方出钱。偿还时先减去银行欠款,再减去从双方父母借来的钱,剩下的钱双方平分。至于女方在付月供,男方也在付平时生活费用,双方不再提。
你说的情况比较复杂,虽然你强调买房是你的主观行为,估计这套房产升值也比较可观。但是正常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拿出双方父母出资的证据,卖房所产生的升值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没有哪方有过错你们享有平等的分配权。你的情况建议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拿到法院去调解的话所花的精力与财力可能会得不偿失。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各占50%房产。与写谁的名字和出资多少无关。
要不你们协议离婚分房。不然,根据新婚姻法规定,房产证的名字决定房子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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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婚前部分可以按比例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