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宪法以表现形式来划分,可分为( )。 A. 刚性宪法 B. 柔性宪法 C. 成

2024-11-23 10: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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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宪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对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基本形式,经历了由单一的政治制度安排到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全方位的制度安排的过程,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2.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这是从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的简繁而作的分类。典型仍是美国宪法和英国宪法。凡是效力最高,且修改程序比较严格和复杂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凡是与普通法律效力相等,后法优于前法,且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就叫做柔性宪法。这是英国学者布赖斯(Jarnes Bryce)对宪法的分类,他认为英国宪法优于美国宪法,因为英宪“柔之如水”,能适应各种时代和形势的变化。当然,实际上这种分类的意义已经不大了,因为美国宪法因判例而变柔,英国宪法因传统的束缚而变刚。

回答2:

西方国家的宪法以表现形式来划分,可分为( )。
A. 刚性宪法
B. 柔性宪法
C. 成文宪法
D. 不成文宪法
E. 民定宪法

回答3:

C和D。其实全世界都如此。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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