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专业人士帮助!关于遗产继承公证,房屋过户。

2024-11-17 21:58: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看看你家现在房子的产权证是在何时取得的,如果在你父母异后,那就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只需要带齐相关的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就可以,如果是你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产权证,在离婚的时候,你父亲没有明确的书面放弃产权,全部归于你母亲,那么这个房产就还是夫妻共有产,也就是说你父亲还有一半的产权,你只能到公证处做份额继承,也就是你母亲的那一半继承给你当然还要看你有没有姥姥和姥爷,他们是不是会放弃,他们是不是在你母亲去世前均已死亡,如果你父亲还有一半产权的话,照你说的情况只能也等到他百年的时候,你才能办继承了,除非你可以和他达成和解,让他将那一半产权过户给你,只能是这样了,继承牵扯到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父母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还会有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所以你要想清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有什么不解的还可以问我

回答2:

  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的步骤:
  (1)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2):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房产管理局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产管理司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8、继承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回答3:

和你父亲没关系了, 因为父母离异,互相没有继承关系。那么你母亲死后房子的继承应当由你继承。但是一定要找到你父母已经离婚的证明,只要能证明两人已经离婚,那么房子就和你父亲无关。
现在可以过户,要根据当地相关机关的程序去办理

回答4:

1,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
2,需要所有继承人一同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在办理公证时一并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
3,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
(1)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
(2)去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需要办理公证的房产证。

回答5:

如果双方离婚时没有对房屋处理,应属于双方的财产,当然前提是房子是在双方婚后的财产。
反之,如是你母亲生前婚前财产,跟你父亲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