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后开具的生效证明 应该是什么样的?

2024-11-11 1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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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不开具生效证明。判决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拓展资料: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该条作为旨在调整因公法行为而生的物权变动的规则,与该法第29条和第30条一样,所贯彻的都是非依法律行为而生的物权变动不以登记或交付公示为要件的法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没有生效证明的这文件啊,生效证明是理论上的,只要判决下来后超过15日没有上诉,此判决书已生效,房管局应当依判决书办理,但是可以在房管局的公示栏做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则可顺利办理。

回答5:

法院不开具生效证明。判决书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