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如果不能找到有力的证据,而且也没有移交到检察院的话,应当刑拘期限届满后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由于嫌疑人多次作案,依据《刑诉法》69条2款规定,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3、如果取保或逮捕,会通知家属的;
4、虽然没有找到上家,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施了犯罪行为(不会只有嫌疑人的口供吧),应认定有罪。
如果公安机关证据不足应该释放,刑拘15天,公安机关会通知家属,不构成犯罪
你好,你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与律师面谈。
依据《刑事诉讼法》69条规定,刑拘期限为3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7日;对于结伙、流窜、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日。如果单人单案,最长也就是7日内就需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就会移送检察院起诉,在此期间,检察院如果认为案件需补充证据,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补以两次为限。
将来进行的法定程序中,办案机关会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许不会和家属联系的。
建议你积极委托律师,便于准确维护其合法权益。
纵横法律网 田树森律师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在不被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证据不足,最终会无罪撤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