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递交后无需马上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在对不予受理、逾期不作出决定或对复议结果不满的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
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行政法里,有的是可以诉讼也可以复议,有的是必须先复议也就是所谓的复议前置,但是有的是复议诉讼选择其一,你选了复议就不能诉讼,法院不会受理。所以建议你赶紧找一个行政法方面的律师,跟官方打交道的事情是非常麻烦的。
根据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就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了。
你说的有点乱。在我看来厂方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可以用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要不就是你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