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Fob指定货代的情况下,货代也会出具提单给到发货人的,只有拿到提单才可以向银行交单的,交单后单据通过托收行流转给开证行或承兑行,最终由开证行或承兑行支付货款。
字里行间能感觉到,其实楼主很担心的是货代出具分单给发货人,收货人用货代的主单去找目的港船公司提货使实际货物失去控制。防止以上情况发生,就是在信用证确认过程中杜绝货代单(即House b/l形式上的承运人提单实为h b/l也不接受)或明确要求出具船公司提单(即master b/l,marine b/l),原因是船公司信誉要比货代信誉要好(相对而言)
多和跟你那票的货物的货代业务和操作员联系,一般货代公司很注重信誉的,不会干那些小偷小摸的事的。放心。如果那货代公司这么做,那他以后很难在货代行业混下去了。
一般是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的。我们很多都走指定货代,他们都会按时将提单发来。 如果你实在想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那在客户指定货代时你就需要提出必须是大的货代公司比如DHL之类的。 大货代公司肯定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