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份可以,不过一般只要3份,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01已经建设工程程序,一般资料只需要3份,即建设,施工,监理,但是根据档案管理方案,监理对于与质量问题无关的资料,不需要存档,所以其实很多资料2份都可以,至于档案存档资料,其实就是施工方的那份资料
按照归挡的要求原件一般是二份,如果不是要求很严格,签一分复印三份再盖章。原件要几份,各地方不一样,工程的性质不同,要求也不一样。
一般来说都是原件4份,档案馆、监理、甲方、施工方各存一份。但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多少份要提前问监理,有些工程是不需要存档案馆的
是这样的,施工,建设,监理,存档都有一份的
3份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