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是否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赔偿

2024-11-20 15:05: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要看员工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是,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赔偿。

员工作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工作中是以单位的名义进行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千万损失,作为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不管单位开不开除该员工,单位的赔偿责任是免不了的。

由于该员工有重大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是不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对该员工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主要不是故意的,单位是不能要求该员工赔偿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该员工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主要不是故意的,单位是不能要求该员工赔偿的。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的,只要双方没有争议就可以。

正常情况下,员工失职未改正的,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但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

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员工失职问题的解决程序:

1、公司规章制度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或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制定出来之后是否公示。如果没有履行上述程序,则该规章制度无效,也就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2、如果公司规章制度符合上述程序,应该把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应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依法送达该员工,并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方式一是当面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给该员工,并让其在回执上签字确认收到。方式二是通过EMS的方面邮寄送达,并在封面写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履行上述后十五日内为该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应该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员工失职改正企业的做法:

当员工第一次犯错误的时候,企业应当与员工进行面对面交谈,说明员工所犯的错误和面临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指导,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注意做好记录工作。

同时,可以订立一项三个月的绩效改进计划,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对员工进行指导、培训和反馈,如果在三个月过后,员工绩效仍旧没有获得提高,欠妥当行为屡教不改,可再次找该员工进行三方面谈,“解聘”亦属自然之举。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赔偿。
我以前曾办理过类似案件,法院一二审均支持了用人单位的请求。个人认为当时能胜诉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数次出现的严重失职行为都保留了由该劳动者签字的处罚通知、改正通知,为诉讼保留了充分的证据;而且恰逢金融危机,法院对“造成用人单位严重损失”的认定也比较宽松。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回答4:

回答5:

1,要看员工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是,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