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会对检察院不诉的公职人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以下处理: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检察院立案侦查。
如果案件已经由纪委移交检察院,则说明纪委通过前期的调查,已经掌握较为充分的证据,认为该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故将案件移交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
从法律程序上判断,此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一般会起诉处理。
纪委如何处置不诉的人员,从其本质上来说,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一方面,要看是绝对不诉,还是相对不起诉——一般来说,大多都是相对不诉,因为绝对不诉会使批捕、反贪扣分。
但即便是相对不诉,纪委也并不是必须采取处分。这全看……你懂得。
要看是绝对不起诉还是相对不起诉。
1、绝对不起诉,即表明没有犯罪,纪委不应给予处分;
2、相对不起诉,即表明有犯罪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纪委可以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