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你2001年进厂,但直到2006年工厂才开始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应予补缴。补缴欠缴的社保由工厂和你按不同比例分别缴纳。
建议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申诉 要求劳动仲裁,也就是说要求公司补办的,由公司来交的不用你出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