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会怎么处理

2024-11-07 11: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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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房子四十年产权到期的,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房屋的产权年限短,就意味着这中房子的性质可能并不是住宅,对于40、50年产权年限的房子而言,其土地性质为商业性质,所以产权年限就比较短。购买这类房子,申请贷款也是一个问题,通常银行对于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年限也是有限制的,购房者就不能选择过长的贷款年限,贷款年限短,以后的还款压力就大了。

购买40年产权房注意事项

1、地段潜力:要了解地段的前景,综合比较地段和价格优势。对3-5年内转手的短线投资者,要选择目前尚不成熟但有潜力的区域,升值空间预留充分;长线投资者则更倾向于城市核心区的好地段,便于出租。

2、面积总价:总价至少低于相邻的70年产权住宅15%-20%,面积80平方米左右2房或小3房最佳。短线投资宜选择价格优势较大的,这样便于在转手时相较普通住宅也有一定价格优势。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不再迷糊 房屋产权到期后就该这么办、人民网-商用地产40年后归谁:会不会被国家收回?

回答3:

不会。根据《物权法》,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立项不同,【使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你说的40年产权的是指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权;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

看看这张图就明白了, 房屋产权年限啥意思。

图:房屋产权年限啥意思

到期后怎么办?有法可依。大致可以归纳为:到期会自动续,补个差价就可以。但是,怎么补,补多少,目前的《物权法》没说,之后怎么办?舆论给出的解决方法主要有三种:

1) 重签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2) 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对业主进行补偿。

3) 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有耐心可以看法条。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回答4:

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权,房子一直都是户主的。到期后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继承,国家收回。房主想继续使用需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并补缴出让金。如房主想继续使用但国家不批准,那么国家回收土地并作出相应的补偿。

回答5: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土地使用产权4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