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加分人员:报考基层法院。具体事项:1、报考基层法院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5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3分。2、报考基层法院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根据服务年限予以加分政策,截止加分政策审查时服务满2年的加2分,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加3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累计加分政策。加分政策最多不得超过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