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送达传票的可以公告送达,被告都送达之后才会确定开庭日期,送达以后被告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
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正常开庭,缺席判决,最后执行。
你好!可以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不影响开庭。
无法送达到被告人手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信息不实,导致法院无法送达,此时如果法院也无法核实被告的住址信息,那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在《人民法院报》上,在一定时期内会视为已经送达,公告送达根据案件性质,一般是诉讼类的财产纠纷案件;二是被告下落不明导致无法送达,此时也会选择公告送达。
被告不接受传票,此时法官会通知被告人的成年家属(离婚案件中互为配偶关系的除外),如成年家属也不接收,会通知当地的村委会或是居委会做鉴证,还有会通过录音录像的形式记录送达的全过程,此为留置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