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高速上被别人追尾,对方全责,现在我要取车,产生的费用怎么办

2024-11-01 1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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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高速公路的护栏损失费应当由对方承担,要你先行垫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你的车损和护栏损失都属于财产损失,应当由承保对方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2000元,承保你的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在无责赔付限额内承担100元的赔偿责任。这个100元还应包括对方的车损。
3、因为对方不肯出面,连车也不要了。如果你的车购买了车损险,那么,你应该选择和你的保险公司打保险合同官司,由你的保险公司向你赔偿后,再向对方追偿。千万不能选择先起诉对方和他的保险公司。因为这种诉讼结果肯定是对方败诉,法院会判决对方赔偿你的财产损失,但你却失去了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法院不会对同一损失已确定赔偿主体的情况下,再另案判决其他主体承担同样的赔偿责任。你的赔偿赔偿请求时不能通过两次诉讼重复实现的。你要是先起诉对方和他的保险公司,正好给你的保险公司制造了拒赔的合法理由。

回答2:

首先你要收集证据(事故认定书、支付费用票据),然后根据双方车辆保险情况选择诉讼,如果对方保险金额能够赔偿你的损失,你可以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如果不能赔偿你的损失也可以把你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你需购买了车损险),由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你以后向对方追偿。

回答3:

起诉他和他的保险公司、法院会叫他的保险公司先拿钱出来的!不用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