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审计机关稿枣逐步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中发现,财政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资金结余过大,利用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单位的转移支付资金由于上级拨付不及时、部分工程进度缓慢和资金性质所限等原因,形成资金长期结余挂账。
二是资金未单独进行核算,存在被挤占挪用现象。一些单位将财政专项资金同单位基本经费混合在一起使用,将专项资金用以弥补行政经费不足。近年来开展的涉农资金如水利、农开、扶贫、农村公路等审计中,均不同程度地发现存在挤占挪用的问题。
三是资金使用审批不严谨。一些用款单位将专项资金放在经费账户支出,报批手续简单,具体资金使用不细化。甚至有少数单位存在年末虚列支出将尚未安排支出的专项资金转入单位经费结余处理的问题。
四是缺乏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均有跟踪问效的要求,但往往实际多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普遍缺乏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近几年来笔者工作实际,提凯纳出以下几键孙拆点审计建议:
一是要盘活存量资金。要对存量资金的构成、性质和结存期限长短,区别预算执行部门的不同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分类予以处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事前论证和调研,防止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安排大量财政资金。对于需要跨年度实施的项目,科学编制滚动预算,按进度合理安排年度支出预算。凡应细化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要细化编制到使用单位和项目,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预算的可执行性。
三是严控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关口。各部门专项资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真实反映专项资金总量。不允许在往来中核算专项资金,更不能以拨代支,防止挤占挪用。
四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各部门要针对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规定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项资金真正用在“专项”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审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是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各部门对所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要跟踪问效,对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部门,多给予投入倾斜政策,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宿城区审计局
黄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