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会。
1、公司一旦发生情况,首先由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进行清偿。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如果有股东未出资到位,那么应当承担其在出资额内的相应责任。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监事属于公司高管,如果其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甚至触犯刑法,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同时根据《公司法》147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扩展资料:
职权范围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