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是什么意思?

2024-11-27 14: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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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可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适用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一般法定解除条件。该法第148条和第219条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如买卖、租赁诸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特别的法定解除条件。合同法使解除的条件更科学,如已承认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为一般的法定解除条件,已全面承认约定解除等。

回答2: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回答3:

甲乙约定乙在1月1日供给甲30吨水泥,甲应在12月15日前将水泥款全额支付给乙,双方又约定如甲在12月15日到来时未足额付款给乙则合同主动解除。这里面双方约定的“如甲在12月15日到来时未足额付款给乙则合同主动解除”就是附条件的解除条件。

回答4:

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解除合同后,这个合同就没有法律效益了。

回答5:

比如租赁合同,约定连续3个月拖欠房租不付,房东可以通知租客解除合同,即法律上合同已经解除了,并在法律上没有歧义,就算到法院,法院也会支持解除,因为明确约定了解除条件已经达成。
纵横法律网 周雪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