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戒。此为优婆塞(在家之男信徒)、优婆夷(在家之女信徒)所守,故又称优婆塞戒(即近事男律仪)、优婆夷戒(即近事女律仪)。五戒即:(1)不杀生戒,(2)不偷盗戒,(3)不邪淫戒,(4)不妄语戒,(5)不饮酒戒。印度其他宗教亦有类似之五戒,如摩奴法典举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梵行(不淫)、不贪嗔五者,耆那教则说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淫、离欲等五戒。
(二)八斋戒。为优婆塞、优婆夷于一日一夜中学习出家所守之戒。受持者称邬波婆沙(梵upava^sa ,意译作近住、善宿)。八斋戒又作八支斋、八关斋戒、八戒斋、佛法斋、八分戒、八戒、斋戒、一日戒、近住戒、近住律仪。此为六斋日所持之戒,除五戒(其中不邪淫戒在此为不淫戒)外,尚有离眠坐高广严丽床座(即不坐高座、不卧好床)、离涂饰香鬘(即身不涂香油或装饰)离歌舞观听(即不观戏听歌)、离非时食戒(即过午不食)等三戒。六斋日沐浴断食之习惯,自古即为印度其他宗教所行,佛教沿用之。此八戒以非时食戒为中心。
(三)十戒。此为沙弥(未满二十岁之男出家众)、沙弥尼(未满二十岁之女出家众)所守之戒,分别称为沙弥戒(又作勤策律仪)、沙弥尼戒(又作勤策女律仪)。内容如下:(1)不杀生,(2)不偷盗,(3)不淫,(4)不妄语,(5)不饮酒,(6)不涂饰香鬘,(7)不歌舞观听,(8)不坐卧高广大床,(9)不非时食,(10)不蓄金银宝。
(四)六法戒,略称六法。系沙弥尼于受具足戒之前二年间所守之戒,即所谓式叉摩那(意译学法女、学戒女、正学女)所学之六法。据四分律卷二十七载,其内容为:(1) 染心相触戒,即不以爱欲之心触男子之身。(2)盗人四钱戒,即不盗四钱以下。盗四钱以下为缺戒,可重新受戒,若盗五钱以上,则应默摈之。(3)断畜生命戒,即不断畜生之命。(4)小妄语戒。(5)非时食戒。(6)饮酒戒。
十诵律则列举淫欲、偷夺、杀生、妄语、摩触男子裸身、捉男子之手与衣而共语等六种。有部律则列举不独行等六法,与不取钱等六随法;摩诃僧只律则说十八事,然并未列举上记六法。
(五)具足戒,又称具戒、进具戒、近圆戒、大戒。此乃比丘、比丘尼所守之戒,分别称为比丘戒(即作苾刍律仪)、比丘尼戒(即作苾刍尼律仪),系守出家教团所定之一切戒条。戒条之数目、内容,男女各异。具足戒,梵语为 upasam!panna 或 upasam!pada^ 。此语原意指亲近世尊之足下(座下)或参加教团,但一般译作具足、进具、近圆,而解释为‘近涅盘’。其后更演变为指受比丘戒、比丘尼戒,意为完全圆满戒。此乃相对于五戒、十戒等不完全戒而言,至此,具足二字之意义已有明显变化。
据四分律载,比丘之具足戒共二五○戒,比丘尼共三四八戒(除七灭诤戒,则共为三四一戒,但一般皆举概数,称五百戒),且有五篇、七聚之分。
归依佛、法、僧三宝,系参加佛教教团之第一条件,故三归依(又作三归、三自归)特称为三归戒。此戒为大、小乘所重视。惟大乘戒之特色在于‘知罪不可得,名为持戒’(维摩经),系由空之立场理解戒之精神。戒可作二种解释,即消极之防恶(止持戒)与积极之行善(作持戒)。举例言之,过去七佛通戒偈中,所谓‘诸恶莫作’即止持戒,‘众善奉行’即作持戒。依广律所言,五篇、七聚均属止持戒,犍度分则属作持戒。
此外,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举有三聚净戒(又作三聚戒、三聚清净戒),可作为大乘菩萨戒之代表。即:(一)摄律仪戒,又作律仪戒。指遵守佛制,防止过恶。(二)摄善法戒,指进而行善。(三)摄众生戒,又作饶益有情戒。指教化众生,使得利益。其中,摄律仪戒与五八十具等小乘声闻戒是否相同,尚有异说。
同论卷四十二载菩萨守六种戒,即:回向戒、广博戒、无罪欢喜处戒、恒常戒、坚固戒、尸罗庄严具相应戒。一般大乘佛教称菩萨戒为持戒波罗蜜,即有胜于声闻戒之意,如大智度论卷四十六中,说戒波罗蜜总摄一切戒法,而十善为总相戒,其他无量戒均为别相戒。
梵网经(大乘律典)列举十重禁、四十八轻戒,共说五十八戒,此称梵网大戒。十重禁又称十重禁戒、十重戒、十无尽戒、十重、十重波罗提木叉、十波罗夷、十不可悔戒,乃大乘戒之最重罪,若大乘菩萨犯此,则构成破门罪、追放罪(即波罗夷罪)。十重即:(一)杀戒。(二)盗戒。(三) 淫戒。(四)妄语戒。(五)酤酒戒,即买卖酒。(六)说四众过戒,指说在家、出家菩萨,以及比丘、比丘尼之罪过。(七)自赞毁他戒。(八)悭惜加毁戒,指吝惜施给财、法。(九)嗔心不受悔戒,指不原谅他人之忏悔。(十)谤三宝戒,指毁谤佛、法、僧三宝。此十重禁戒乃训诫他行或自行者。
相对于十重戒,四十八轻戒乃属轻垢罪(污垢清净行之轻罪,相对于波罗夷罪)。内容包括不敬师友戒、饮酒戒、食肉戒等四十八种。
关于菩萨之波罗夷罪,众说纷纭,如优婆塞戒经卷三举出六波罗夷(一)至(六)、二十八轻戒;菩萨地持经卷五举出四波罗夷(七)至(十)、四十二轻戒;菩萨善戒经举出八波罗夷(一)至(四)、(七)至(十)、五十轻戒;菩萨璎珞本业经则举出十波罗夷 (一)至(十),并说八万威仪戒。
依天台宗之说,戒可分权戒、实戒二种。法华玄义卷四下载,五八十具等小乘戒,及瑜伽师地论、菩萨善戒经等大乘戒,均为三乘共通之权戒(粗戒),至如梵网大戒,则为对界外菩萨所说之实戒(妙戒)。此妙戒仍系相对者,然法华圆教‘开三会一’(开说三乘之权教而会归一乘之实教)时,却以一切戒律皆为绝待妙戒。
此外,摩诃止观卷四上载,戒有事戒、理戒二种。具有具体之形式者,即为事戒(随相戒);若能不住戒相而安住于空、假、中三观者,则为理戒(离相戒)。前者能得天、人、阿修罗等三趣之果报,后者必配以三乘及四教之菩萨。
最根本的戒律是皈依戒,即:
1 皈依佛竟,宁舍身命,终不皈依,天魔外道
2 皈依法竟,宁舍身命,终不皈依,外道典籍
3 皈依僧竟,宁舍身命,终不皈依,外道邪众
所有戒律的总纲是:
1 诸恶莫做
2 众善奉行
3 自净其意
在家修行的居士有五戒、八戒、菩萨戒。
出家修行的主要的有沙弥十戒。 比丘250戒以及沙弥尼戒、比丘尼戒。
居士五戒。
沙弥十戒。
比丘250戒。
凡是一个有组织有理想的团体,有其组成的人员,也必有其组织的规章;组织的健全与否,但看其规章的内容而定。此一组织是否有其卓越的成绩表现,也由其规章中所含的理想而定。一切的社会组织,都是依其各各的理想,而制定规章,再由规章产生力量。不过规章的能否产生力量,尚视其组成人员能否一致对其规章的拥护与遵守。
学校有校规,政党有党章,学生有自治公约,训练机构有学员守则,政党有其党员守则,军人除了军法军纪之外,尚有军人守则。再推至国际间的各种公约规章乃至联合国的宪章,都属同一性质的分门别类。其目的不外说明组成分子的权利义务与共同理想的追求。
但是世界上的任何公约,任何规章,不会永久存在,也不会永久不变的,唯有宗教徒的戒律是例外的。戒律的性质,虽然也跟一切社会组织的规章公约或守则相似,不过,一个宗教能否相传不衰,而且愈传愈广,也要看其戒律的内容而定了。有史以来的人类世界,不知已有过多少宗教,而到目前为止,世所公认的宗教,却寥寥可数。因为戒律的功用,不唯防止信徒的腐化,更要能够增进人类大众乃至一切众生的幸福,否则的话,便会受到自然的淘汰!
虽然,除了佛教之外,没有一个其他的宗教能够适用戒律的含义而如佛教的内容者,我们却又不能否认他们之有部分戒律的作用。
本来,戒律两字是中国字,戒律两字的意义,也是各有所指,戒是有所不为,律是有所当为;戒是不能如此,律是应当如此;戒是各人的持守,律是团体的活动。所以在梵文中,戒叫做尸罗(Sīla),律叫做毗奈耶(Vinaya),不过,有时也可将戒律二义通用的,故也不必硬把戒律二字的定义分割开来。
现在我们所要讲的是戒字。
戒字的含义,说文解字说是“警也”,是警觉的意思,不能做的做不得的事,就不要去做,就是戒,故也实是一种道德标准的限制。比如通常说的戒赌、戒烟、戒酒等等,便是一种约束的行为。
我们既已知道戒不是佛教专有的东西,其他的宗教,同样各有各的戒规或诫命。不过佛教的戒与其他宗教的戒是不尽相同的。
但是,我们应当明白一个原则,凡为有益於人类的任何高级宗教,它就不能违反人类的道德基准。因此所制的戒律,也不会相差太远,虽然佛教的戒律,由於层层的发挥,而超出一切宗教之上。
我们的五戒,是一切佛戒的基础,但是五戒的戒目,并没有什么稀奇突出之处。在印度的古代,各宗教都有五戒,而且都是大体相同。即便基督教十诫的后五诫,也是如此,现在分别列举如下:
一、佛教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二、摩那法典的五戒: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非梵行(不淫)、不贪嗔
三、包达夜那法典的五戒: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忍耐、不贪。
四、钱多亻去耶奥义书的五戒:苦行、慈善、正行、不杀生、实语。
五、耆那教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淫、离欲。
六、瑜伽派的五戒: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淫、不贪。
七、基督教的后五诫:勿杀、勿盗、勿淫、勿妄证、勿贪他人之所有。
由上面的比较可以知道,佛教五戒的特色是不饮酒,其他各宗教没有戒酒的。因为佛教是重於智慧的,饮酒能使人昏迷沉醉(酒的害处,后面详说),所以不许饮酒。至於其他各宗教所标的贪欲贪嗔。那不是行为,而是心理现象,佛教的五戒之中,实已包摄无余(详於后面五戒摄十善)。
还有一点,中国古来,多有人主张儒释道三教同源之说,最早是见於后汉的《牟子理惑论》中,故将佛教的五戒,配於儒教的五常——仁、义、礼、智、信。
但是五戒与五常的配法,向来各有不同:
一、天台《仁王经疏》中是这样的:不杀生配仁、不偷盗配智、不邪淫配义、不饮酒配礼、不妄语配信。(大正三三·二六○下至二六一上)
二、《止观》卷六的配法又是两样的:不杀生配仁、不偷盗配义、不邪淫配礼、不饮酒配智、不妄语配信。(大正四六·七七中)
三、通常的配法是如此的:不杀生配仁、不偷盗配义,不邪淫配礼,不妄语配信,不饮酒配智。
但此以佛教五戒配合儒教五常的方法,只能说明人间的道德标准,有一相近相接的趋势,却不能说是绝对贴切的。别的不说,光以不饮酒一戒而言,虽然含有礼与智的精神,但是儒教的礼与智,绝不等於佛教的不饮酒戒,因为实际上儒教并不戒酒。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分辨戒的优劣高下了。以佛法看,戒有世戒与第一义戒——佛戒的不同。除了佛制的戒,一切都是世戒。佛戒之不同於世戒,乃在出发点与目的之不一。其他各宗教,守戒是为了遵循上帝或神的意志,比如基督徒奉行十诫,因其是上帝宣示的约命,如不遵守,便是违背了上帝,而致会触怒上帝。佛教则不然,佛戒虽由佛制,但其遵守在於各人,佛陀制戒也是根据众生的意志而来,佛陀绝不勉强任何人,守戒不是为佛而守,而是为了各人的自由意志而守。正像吃饭是各人自己的事,吃了自己饱,不吃自己饿,与他人毫无关系。不过佛陀以其大智大悲的胸怀,他虽不能代众生吃饭,他却会劝导愚痴挨饿的众生去吃饭——守戒。这是佛戒与世戒的第一点不同。
一般的世戒,多半是偏於一面的。比如基督徒守诫(诫是教训式的戒),是为求得上帝的宠爱而期於末日之后,进入上帝的天国。他们守诫的目的,不为造成人间的幸福与和乐,而是为达生天的意欲,所以是偏於形上的或所谓出世的(以佛法说,他们即使生天,也未真的出世),所以往往也会为了天国的理由而否定人间的和乐;比如宗教的战争,即由此而来;另有像儒教(实在是儒家而非儒教,因为儒家根本不成为宗教)对於伦理纲常的遵守,是为造成人间的幸福与和乐,但却不作形上或出世的向往,所以又是偏於现实的了。唯有佛教徒的遵守佛戒,既为造福人间,也为追求出世的境界,所以佛教史上只有忍辱与牺牲的记载,不会找到战争或血腥的事实。这是佛戒与世戒的第二点不同。
一般的世戒,只有形式的遵守,并无戒体的纳受,所以也没有戒罪与性罪的分别,比如基督教的十诫,并不是单为基督徒而有,那是(基督教以为)上帝给予人类的制约,不论信与不信,都在其制约的范围之内,信了的人固然要守,未信的人,也不能不守,要是不守,其罪过是同等的。佛戒则不然,佛戒是由佛制,佛弟子的受戒,须是师师相授,讲求戒体的传承与纳受,唯有受了戒的人,才能将戒传给他人,此一戒体,是直接传自佛陀,受戒而纳受戒体,便是纳受佛的法身於自己的心性之中,以佛的法身接通人人本具的法身,以期引导各人自性是佛的发明或证悟。受了佛戒而再破戒,等於破了佛的法身,所以罪过很大,没有受戒,虽然作恶,不为破戒,作恶的本身虽然即是罪过,其罪过的程度,却没有受戒破戒之大而且重,此乃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作恶的性罪(本来是罪),加上破戒的戒罪。在佛法而言,破戒是破了佛(三世诸佛与自性是佛)的法身,所以戒罪的程度,远比性罪为大。这是佛戒与世戒的第三点不同。
一般的世戒,只是教人戒除应戒的行为,并不能形成一套论理的体系,佛戒被列为佛教的三藏之一,与经藏论藏鼎足而立,并以专门谈戒的律藏为佛法住世的枢纽,所以有其整套的体系。比如将戒的构成,分为戒法、戒体、戒行、戒相的四大科目,如缺其一,便不能称为持戒。戒法是佛所制的法规;戒体是一线相承,师师相授的无表色法,所熏的功德;戒行是由持戒所表的行为;戒相是持戒行为的差别现象。如果不能具备这四个条件(通称为四科),虽然不杀不盗乃至不饮酒,也只算是守的世戒而非佛戒,守持世戒的功德是有限的。这是佛戒与世戒的第四点不同。
在此,也可顺便说明,信佛何必要受戒?
已在三归文中,说明了三归的重要性,信佛之有归依三宝,等如学生入学的注册报名,但是,注册报名,并不等於上课求学;归依三宝之后的纳受佛戒,才是成佛之道的开始迈步。归依三宝,只是学佛成佛的准备工作而已。又因为学佛的过程是遥远的,发心学佛的程度也有高下的,所以我人信佛而受佛戒者,也有好多层次,不过佛戒的层次虽多,均以五戒为基础,五戒虽是佛戒的最下层次,但如起楼而不先打基脚,起楼的企图,终究是梦想。所以有说:“五戒法是三世诸佛之父,依五戒而出生十方三世一切诸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