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先让对方掏钱给你修车, 4S店定损维修时候尽量拆开定损 。
否则修理完毕,资料移交, 再有问题对方或者保险公司不认。不要急于结案。 修理定损金额不满意貌似可以考虑二次定损。
对方把你车撞后,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你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
保险法上没有规定误工费,交通费,折旧费等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由承保对方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你的损失(车辆维修费在2000元限额内赔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则再由对方肇事者负责赔偿,也可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直接对你进行赔偿。
4S给出维修详单,是保险公司需要跟4S商量维修的总价。你通知事故责任方,也就是撞坏你车的肇事司机,告知车辆已经拆解完毕,修理厂已经做好价格,需要肇事司机来拆解现场进行确认,肇事方来到现场确认后,就可以要求对方把所有维修费用结清。
付给对方发票。付发票的前提是你先跟修理厂沟通好,总计多少费用,包括需要虚报的那部分预算,再不能有后续发生费用的可能。对方来现场确认的时候,是他和承保他车辆的保险公司业务员一起来,对方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要对你车辆拆解部分进行照相存档,并和承修你车辆的修理厂进行维修费用的探讨,然后做出赔偿金额。
一楼的已经说得比较详细了。我再补充一下你的问题补充。
如果你实在是不放心对方,怕对方拿了赔款后跑掉的话。还有个办法,就是你自己麻烦点。
你可以拿着你自己的修理发票,去到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对你的修理发票进行拍照,并冻结你的这笔赔款(也就是三者赔款款项)的支付,如需支付的话,需三者方行车证原件或三者方车主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支付。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给你一个承诺,最好是书面承诺。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其三者赔款的赔付原则就是标的车应首先向三者方支付过赔款,而作为保险公司进行一个补偿的义务(产险公司是补偿的义务,寿险公司是给付的义务)。
1、拿发票换钱是对的,但是他是直接先垫付钱给你还是等保险理赔完拿到保险金后给你,是你们之间协商的结果。
2、如果你信不过他,他不给钱你最好别给发票,或者让他写收条。如果不给钱,拿发票去法院起诉,最好拿上当时证明事故责任的保险定损单或者交警责任认定书。
3、如果不是营运车辆,法院不支持交通费,起诉也不会赢。不会扣车。
4、对方理赔需要发票,可以掏钱买张发票,如果不要求是4s店发票,可以全额赔付。
直接走对方的保险就可以,不需要对方付钱,你可以让他把车先压着,或者是直接走保险就好
保险公司定损完后就可以结案了,理赔款是直接赔付给车主了,你拿着修理费发票直接找他要钱,如果他不给你,你就到法院起诉他和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