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一直显示审核通过

2024-11-22 18: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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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8月就提交了申领信息,并收到了审核通过的相关短信,为什么9月底又收到短信说要复核?复核结果怎么查询?如果复核通过了,什么时候到账?日前,有不少申领成都市失业补助金的市民对申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表示疑惑。对此,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了回应,从10个问答进行详细解答。

一、今年为什么要发失业补助金?

答:发放失业补助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目的是通过给予失业人员阶段性的补助,缓解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临时生活困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尽快就业。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具体而言,在成都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在成都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在成都市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类失业人员,若处于失业状态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如果失业了但未参加过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则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如果失业了且参加过失业保险,但最后参保地不在成都,也不能在成都申领失业补助金,可到最后参保所在地了解当地失业补助金申领事宜。

三、怎样才算是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答:处于失业状态是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一直未重新就业,包括无论在市内、市外均没有单位缴纳社保费或代扣代缴个税,本人没有开展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没有从事灵活就业、平台就业等各种可取得稳定收入的就业形式。

比如,从单位离职后,小王开网约车,小李在夜市摆摊,小罗靠手艺开了修车铺,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了稳定的收入,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就不算处于失业状态。

四、8月就提交了申领信息,并收到了审核通过的相关短信,为什么9月底又收到短信说要复核?

答:失业补助金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就业部门有责任为大家管好、发好这笔钱,确保资金精准发放到真正的失业人员手上,为此,就业经办部门需要每月对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信息进行跨部门、跨区域核对。

自7月启动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以来,成都市就业局通过数据比对和受理群众举报,发现申领人员中存在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情况,比如有单位为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已就业人员、甚至存在有效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的法人或股东在申领,有在外地就业或已经申领了又在成都重复申领失业补助金等情况。

为切实保障失业补助金用到刀刃上,严防冒领、骗取、套取基金行为,成都市就业局从9月初决定对已申领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目前正抓紧时间优化比对流程、加快复核进度、协调银行尽快发放,将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复核。在此,也感谢广大申领人员的理解和等待。

五、失业补助金复核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答:就业经办部门对失业补助金申领资格进行复核时,将与国家、省、市社保、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大数据进行比对,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是否处于就业状态;

2.是否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失业保险待遇;

3.是否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成功补贴;

4.失业前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是否为成都;

5.是否已死亡、移居境外、应征服兵役、被判刑收监执行等。

六、复核结果怎么查询?如果复核通过了,什么时候到账?

答: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可从原申报渠道查询复核结果。一旦复核通过,成都市就业局将委托银行及时拨付失业补助金。银行处理补助金拨付业务并到账需3—5个工作日。

若超期未显示到账,请申领人员再次核实银行填报的账户信息是否有误,并通过成都市各级就业经办柜台或线上更新,成都市就业局将及时重新拨付。

七、之前申请时填写的是银行卡,是否会影响失业补助金到账?

答:若申领人员此前已填写有效银行卡信息,成都市就业局将按原渠道发放失业补助金,尽量不增加申领人变更信息的麻烦。

同时,成都市就业局也鼓励大家尽可能使用开通了金融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来申领失业补助金。

八、查询显示复核不通过,但认为自己是符合领取条件的,该如何申诉核实?

答: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查询到复核结果后,若对复核结果存有异议,可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就业经办部门申请核实,成都市就业局的工作人员将实事求是地公正处理。

九、发现身边有人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却领到了钱,该怎么办?

答:如果群众发现有人故意隐瞒就业状态,多领、骗取、套取失业补助金,可向成都市各级就业经办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经核实申领人员确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成都市就业局将按规定立即停发其失业补助金;情节严重的,成都市就业局将按照《成都市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市政府令第180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同时,成都市就业局也鼓励申领人员发现自己不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或出现停领情形的时候,登录“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自愿停发失业补助金”,主动申请停发失业补助金;本人也可到就近的就业经办部门办理停发手续。

十、已经成功领取失业补助金了,想在此期间尽快就业,能得到就业部门哪些帮助?

答:为帮助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从根本上摆脱基本生活困境,就业部门将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上门等多种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对有培训需求的,及时组织参加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为其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相关信息可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上具体查询,也可到就近的就业服务窗口咨询。

回答2: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1、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3、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回答3:

失业补助金一直显示审核通过,审核通是好事儿,那到了该领时就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