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分割,房产证加名字并约定一半份额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予,如果离婚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此敏迹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1980年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宽,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作出约定,否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基本上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一规定重视夫妻作为生活共同体的一面,但对尊重个人意愿、保护个人财产权方面显得不拿滚足,应当适当缩小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增加有关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规定;
二、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过于简单,对约定的要件、范围、方式、效力等重要问题都没有森并规定,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应当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进一步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当时在房产证上写另一半名字的时候,签订了协议离婚后一半房产是归对方,而且这个协议在法律上认可,那么离婚后房子是一人一半,如果签订的协议法陪余慎律上不认可,那么芦敬因为房产是婚前财产,理论上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进行分毁闭割
当然可以分割了,房产证加名字并约定一半份额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予,如果离婚平均分割。
这里面的附加条件太多了,比如是否全款、有无房贷未清、有无赠予约定等等,所以很难给你想要的答案。
如果在添加名字的时候说明了有一半的此逗腊份额在离婚的森滑时候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如果是结婚没几天就离婚了,并且男方在加女方名字的指颤时候没有另外说明,这个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