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要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2024-11-06 01: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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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不同的实习性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训实习,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应认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勤工俭学型实习中,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调整,不属于劳动关系。(1)培训型实习。作为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实践部门进行的实习,为培训型实习。培训型实习,应当看做是教学的延伸,通过实习积累经验,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也不能视为就业。(2) 勤工俭学型实习。为获得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在校生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活动,可以被称为勤工俭学型实习。这种实习活动,大学生与其服务的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指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回答2:

  大学生实习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第10条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约束。所以是可以不签的。但是也没有法律禁止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并且,即使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实习合同,约定好实习的待遇等条款,可以避免一些纠纷。

回答3:

要啊
由于实习生的身份还是学生,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实习生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仲裁部门也不能受理此类仲裁要求。实习生只能通过法院民事庭与用人单位或学校打官司。只有一种纠纷劳动仲裁庭是可以受理的,那就是冒充实习生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以“验明正身”后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仲裁。但是,即便如此,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按目前的劳动法规来看,对实习生的权益保护还处于空白阶段,实习生一旦遇上工伤等意外事故,将是非常棘手的事情。

实习生与企业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签订实习协议,来规范实习行为。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目前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的公司不多。希望实习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实习之前主动要求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回答4:

实习好象不用也 如果确定要进这个公司才签吧 先签的是大学生就业协议 之后才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