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995元
2001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249元
2002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811元
2003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630元
2004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3815元
200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6393元,月平均工资为1366.08元
城市居民收入社会层次可分为5个层次,每户以3口之家核定,可分为高收入户、中等偏上、中等、中等偏下和低收入户。
高收入户7 . 5 万元
中等偏上收入户4 . 5 万元
中等收入户3 . 5 万元
中等偏下收入户2 . 6 万元
低收入户 1 . 7万元
沈阳职工工资一季度625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08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单位:元
1 I T 业 1 1 4 5 3
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 7 6 4
3 金融业 9 6 2 4
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 9 5 2
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 9 4 9
6 教育 7 6 8 4
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7 6 6 3
8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7 6 1 6
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 6 7 1
1 0 房地产业 5 1 5 8
职工平均工资(元)
6995(2000)、8249(2001)、9811(2002)、11630(2003)、13815(2004)、16393(2005)
养老:
(一)除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外,凡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企业,按照本单位上月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口径计算)的23.5%,从业人员按本人上月工资收入的6%,按月向所在区域或行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之和大于单位工资总额
的,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二)外商投资企业按中方职工上月实发工资总额的20%,从业人员按本人上月工资收入的6%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私营企业按照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按照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体业主按照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缴纳养老保险费。
医疗: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企业按上月列入成本费用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新设立的用人单位以上月发放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第六条: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现在是1949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