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的薪金制度谁能解释下

2024-11-27 11: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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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球队总薪水和薪水空间
  第一部分提到的工资帽和奢侈税,都是为了限定球队总薪水而存在的概念,那么球队总薪水都包含哪些部分呢?首先能够想到的,球队大名单上所有球员的工资,包括激活和非激活的,以及他们的签约花红,肯定都算。
  其余的还有:赛季中期得到的球员,他的赛季总薪水全部算入工资总额中;买断球员的工资按照相关规定分摊入球队总额中;退役球员仍需要支付的工资;相关惩罚所占据的工资空间;已经提交但还未正式完成的操作所需要的工资;保留本队自由球员(比如伯德条款或者类似的条款)所需要的工资;向受限制自由球员开出邀请合同所占用的工资;未签约但也未释放的首轮秀所占用的工资;球队大名单低于12人后需要的“未满员工资”;未宣布放弃的中产特例、双年特例等工资等等。
  这里面,买断球员和退役球员所占用的工资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已经提交但未正式完成的交易或签约,这个容易理解,比如说休赛期火箭用2000万签下了霍华德,当时还没有正式审批通过(比如说正在体检),但也不能再拿这2000万去签约保罗了。向受限制自由球员开出邀请合同的工资同理,在该球员母队选择匹配或者不匹配前,也不能再用这部分空间来签约别的球员了。
  首轮新秀的工资都是固定的,在签约之前就占据相应的工资额。不过以下特殊情况可以从工资总额内去除:球队和球员在新赛季开始前就签订书面协议,该球员本赛季不加盟该球队;该球员和非NBA球队签订合同,那么在常规赛开始后,该球员工资从总额内去除,但下赛季7月1日也就是休赛期开始后又要回来重新占据空间。
  未满员工资:当一个球队低于12人的时候(包括合同期内的球员,还保留续约权的自由球员,开出的邀请合同,首轮新秀等等),那么规则就会虚拟一个“未满员”工资,金额相当于新秀底薪合同,比如说11个人,就虚拟1个,10个人就虚拟2个,这都占据球队的工资空间。这一条仅限于休赛期。
  所以一种极端情况就有了答案,如果一个球队所有人都成了自由球员,那么他们会有全部的薪水空间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们薪水上有着12个虚拟合同。
  赛季中期离开球队的球员工资;伤病导致结束篮球生涯的球员的工资;夏季联赛球员的工资;被特赦后的球员的工资;无薪禁赛球员被禁赛的那部分工资的50%不计算入奢侈税,但在计算工资空间的时候仍包含在内,比如说一个年薪1000万的球员禁赛半个赛季,那么禁赛部分的工资就是500万,50%就是250万,这些钱不用交奢侈税,但占据空间。
  讲明白了球队总薪水,那么薪水空间就很容易理解了。球队总薪水与工资帽的差距,就是薪水空间。比如说工资帽是5000万美元的话,球队计算入总额的薪水是3000万美元,那么他们的工资空间就是2000万美元。这些薪水空间就可以用来签约自由球员了。

工资帽:
工资帽:工资帽(Salary cap):在NBA,工资帽是最著名工资限制条款。每年的“工资帽”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入的48%(也有说51%或53%,差不多这个数)作为NBA球队工资总额。再拿这48%的总收入除以NBA球队总数30支球队,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工资帽的概念1984年被引入,NBA联盟和球员工会之间首先进行谈判,只有双方同意,工资帽才被正式公布。每年NBA的工资帽都在增加,1997-98 赛季是2690万美元,2010年是5800万美元。2013-2014赛季有递增到了5867.9万美元。

 这两个概念是NBA薪资条例的根本,所有条款和补充条款围绕这个展开。所谓工资帽就是NBA球队的工资上限,原则上你球队的总薪水不能超过一个数额,这个数额根据每年NBA联盟总收入进行调节,今年为5800w,也就是原则上今年各队薪水不能超过5800w,超过则签约球员的请求会被联盟驳回。

当然工资帽不是绝对的硬帽子,而是有一些例外条款可以突破的软帽子,大家比较熟悉的有“伯德条款”和“中产条例”,一般来说超过工资帽的球队都是因为行使了鸟权和中产。(这两个条例后面有解释)当一个球队大量执行鸟权,而且每年都签中产的时候,工资必然超过工资帽无数。

NBA的薪酬特色

(一)高竞争性原则:
NBA明星与龙套的薪水相比,差距极大。很多球队的当家球星可以年薪超过两千万,而拿着“无保障合同”跑龙套的球员,薪金不过几十万美元。如此巨大的工资反差,激励着球员去拼搏,进步。

(二)协商一致原则
小的方面来看,球队与球员签订合同由球员经纪人和球队经理决定。一旦签订合同,即便后来球员被球队炒了,合同薪水必须一分不差的发给球员。大的方面来看,NBA的球员会成立劳方,NBA的老板会成立资方。双方会相互博弈,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双方共同制定NBA的薪金制度,体现了NBA薪金上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激励保留原则
对于那些特别优秀的球员,球队会跟球员签约一份3到9年的长期合同。使得球员无薪金之忧。这是NBA的激励保留原则,是球队可以留住对内大牌的重要原因。

(四)业绩对应原则
当一个球员拿到了大合同时,如果他出现了大伤或者是斗志大减等完全配不上合同的情况时,球员可以选择特赦或者忍痛裁掉,以此来避免更大的损失。而若一名球员因拿到大合同而丧失斗志(比如拜纳姆),他的下一份合同就很难再做大了。

(五)长期递增原则
NBA的球员薪水是长期递增的。如此一来,选择跳出合同的球员将会损失一份不小的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主队利益,减少了球星抱团的现象,进而增加了联盟的竞争力度。

(六)窗边阶级原则
NBA的球队之间、球队球员之间,大家的交易都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对于违反联盟规定的交易,将受到惩罚,比如森林狼队耍诈签约史密斯,被罚没收5年的首轮选秀权。

回答2:

工资帽(Salary cap):在NBA,工资帽是最著名工资限制条款。每年的“工资帽”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入的48%作为NBA球队工资总额。再拿这48%的总收入除以NBA球队总数29支球队,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