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所谓的“国际合作”一般是指由外方提供技术,技术使用权利,商标使用权,以及资金等这些方式,在中国境内投入,进行赢利活动,其所开办的企业,工厂等所有权均归中方。中方在赢利后将利润按照比例分配给外方投资人。
为了达到目某一标共同努力
可以是狼狈为奸 可以是同舟共济
所谓的合作,我觉得主要是为实现某一预期利益或参与既得利益分配而形成的一种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