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内设的部门是行政性质的有:党委、人大、镇政府、纪检、人武部、司法所和城管,组织、宣传、统战都属于党委序列,财政所、计生是参公事业,工商、公安、土地、税务都是垂直管理单位,和乡镇有业务往来,但人事任免权在县区级职能部门,其他还有如民政、劳动、经济、环卫等是事业编制
乡镇行政部门还有国税所、地税所、土管所、司法所、工商所、交警中队、人武部。
工商管理所,刑警支队,计生办,还有其他属于乡镇政府派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