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上门女婿是古代的说法,古代上门女婿是没有地位的丶而上门女婿在女方要求做到儿子应该做的,而没有儿子的地位,等于卖给人家了,而且还不能养自己的父母。当今社会没有这一说了,因为合法化了,儿女们很少与老人一起过,即使自己的父母,男方也不一起过,更别说到女方父母家里生活了,但是还是有男人因家里的闲难到女方家生活,这样的女方一般没有儿子,女方老人多做贡献也是为了以后老了能有依靠,但年龄的观点与内心的压抑一般会改变的,今天穷不代表以后穷,有能力后皮汽也会涨的。以上是古到今的情况,但婚姻法是一样的,在卜情与法的界限里是不同的,在法上讲的是证据,在情上讲的确是理上,我要是你,是男人什么都不要,否则当王八都认了
你好。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是必须平分的。法律上没有上门女婿这一说法。采纳一下吧,谢谢了。
结婚后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