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好不要去抓,就算要抓也不要太明目张胆了!
一只二级保护动物可以判两年,但是两只估计也不会判太久估计两三年而且现在林业局也很少打击这玩意别被人举报你就是端着鹰路过林业局也不会理你..5只以上可申请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多还有一月!小心林业局
千万不要捕鹰隼,这个要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案例
事件:
2018年12月7日,陵水22岁小伙庞某,带着自制的拍网捕笼到陵水提蒙乡后头塘村五队野外,捕获2只鹰。随后,庞某将2只鹰的照片传到网上叫卖。12月10日,庞某在陵水高铁站路口处交易,被民警抓获,现场查获2只野生鸟类。
核实:
经海南省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对庞某非法猎捕的两只野生动物种类、保护级别进行鉴定:两只被猎捕的野生动物为雀鹰和松雀鹰,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陵水法院认为,庞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雀鹰和松雀鹰2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院判处庞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