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份以前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4-11-28 09: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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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工资、 级 数 1 2 3 4 5 6 7 8 9 含税级距 不超过 500 元的 超过 500 元至 2,000 元的部分 超过 2,000 元至 5,000 元的部分 超过 5,000 元至 20,000 元的部分 不含税级距 不超过 475 元的 超过 475 元至 1,825 元的部分 超过 1,825 元至 4,375 元的部分 超过 4,375 元至 16,375 元的部分 税 率 (%)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速算扣 除数 0 25 125 375 1,375 3,375 6,375 10,375 15,375 超过 20,000 元至 4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16,375 元至 31,375 元的部分 超过 40,000 元至 6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31,375 元至 45,375 元的部分 超过 60,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45,375 元至 58,375 元的部分 超过 80,000 元至 10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10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58,375 元至 70,375 的部分 超过 70,375 元的部肆洞好分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两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 说明 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 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法规定,下列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 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 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 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颤缺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 职工裂铅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 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 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现行费用扣除标准为 2000 元/月。 如果工资、 薪金收入是从中国境外取得的,那么每月减去 2000 元的基础上,再减去 2800 元。应纳税额=(每月应纳税的全部工资、薪金收入-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数

回答2: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汪竖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困前大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悔源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回答3:

不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