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下宅基地房拆迁,子女分配问题。

2024-12-01 00:14:2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如户口不在被拆迁樱腔房屋,建房报告(或宅基地使用证没有她)。她个人没有拆迁补偿款(具体请咨询当地一级政府相关补偿条款)
2、如户口不在,脊咐衫但是建房报告(或宅地基使用证)有她。那就要看当地政府的补偿方法了,这个每个地方不大一样。一般来说,是按户口人数补偿动迁房面积,按老宅评估价补偿人民币。如果这样,动迁房她是没有的,但是老宅的评估价(含土地与地上建筑)应该有她的一份(个人看法,具体咨询当地动迁办)。
3、是涉及到老人的遗产问题。这个是由老人自由决定。想给谁给谁。说不给她就不给她。
4、看了楼上律师的建议,我想补充下,如果宅基地使用证简伍(或建房报告)上有她的名字,恐怕不给上法庭也会输。因为当时批得宅基地使用面积可能也考虑到她的那一块了。仅仅是如果~

回答2:

宅基地是7几年婆婆名字批的,后猜姿婆婆农专非专走了,房子是我和丈夫续建审批的,我们还是本村民,现在拆迁也是丈夫与户主名誉和拆迁公司签订的,现在婆婆要兄竖分一半,合法羡兆大合理吗,

回答3:

该宅基地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与他人无关。不管是你姐姐和你都无权对该房信哗唯动迁费用主张权利。你芦孝父母不给你姐姐补偿费的意见是对的。不该给的一分也不应当给,如果你给一万他还想要两万滑培。

回答4:

结婚以后户口也迁到丈夫家了,法律是不支持她锋孙再到父母家要拆迁费的。磨姿你父母如果不愿意也拆迁费给你姐,那么你姐是没银游链理由得到任何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