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毕业生毕业时,到北京等11个城市(上海、天津、南京、张家港、杭州、厦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等地就业的毕业生,如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和户口等关系,毕业生在上交就业协议书的同时还需要交纳用人单位所在省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此函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办理)。你是否没有交这个接收函?所以被派遣回了原籍。
2、你如果属于上述情况,就可能是被学校按照就业手续不全的情况签发了派回生源所在地《报到证》,你现在又需要开具用人单位名头的《报到证》去深圳落户,可以持用人单位出具的需要《报到证》的相关证明,并且补交上面那个接收函,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改派,办理改派手续后会给你换发新《报到证》,然后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证》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深圳这边招聘工作同样需交报到证和学生档案的,可看招聘简章,目前最重要的是你和现单位有木有签就业协议书(合同也可),将协议书拿回学校办理(改派)报到证,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档案转移手续.
报到证有两份,一份你拿着,另一份学校会把它放到你的档案袋里随你的档案邮到你户口所在地县级人事局。至于户口,拿你的毕业证书和你所拿到的那其中一张报到证、身份证等到县级公安局再到乡镇派出所。大体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