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抚养费的功能看,抚养费的主要功能:维持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存权,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时,抚养费用已丧失功能,不具有保护利益。从抚养费立法目的及其功能来看,子女未成年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未承担的抚养费用,同样因其子女成年丧失保护价值应不予保护。即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不能对其未成年期间父母应承担的抚养费用进行追偿。能否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在于成年后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孩子已经成年,孩子自己不可以索要成年以前的抚养费,但帮忙代养或者寄养的人可以向孩子亲生父母索赔,要求一次性支付。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根据民法典规定,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拖欠子女抚养费多年的,子女也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追索抚养费。父母是有抚养的义务的,父母不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子女也是有权利起诉父母要抚养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您好。
由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为2年,所以现在已经无法索要孩子成年以前的抚养费了。
孩子是不可以再要的。不过其母亲可以要其多承担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