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源
大气污染源可分为自然的和人为的两大类。自然污染源是由于自然原因(如火山爆发,森林火灾等)而形成,人为污染源是由于人们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而形成。在人为污染源中,又可分为固定的(如烟囱、工业排气筒)和移动的(如汽车、火车、飞机、轮船)两种。由于人为污染源普通和经常地存在,所以比起自然污染源来更为人们所密切关注。大气主要污染源有:
⑴ 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大气卫生防护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由于工业企业的性质、规模、工艺过程、原料和产品种类等不同,其对大气污染的程度也不同。
⑵ 生活炉灶与采暖锅炉 在居住区里,随着人口的集中,大量的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也需要耗用大量的煤炭,特别在冬季采暖时间,往往使受污染地区烟雾弥漫,这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大气污染源。
⑶ 交通运输 近几十年来,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城市行驶的汽车日益增多,火车、轮船、飞机等客货运输频繁,这些又给城市增加了新的大气污染源。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是汽车排出的废气。汽车污染大气的特点是排出的污染物距人们的呼吸带很近,能直接被人吸入。汽车内燃机排出的废气中主要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烃类(碳氢化合物)、铅化合物等。
(二)大气污染的危害与影响
大气污染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已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归结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人体受害有三条途径,即吸入污染空气、表面皮肤接触污染 空气和食入含大气污染物的食物,除可引起呼吸道和肺部疾病外,还可对心血管系统、 肝等产生危害,严重的可夺去人的生命。
②对生物的危害。动物因吸入污染空气或吃含污染物食物而发病或死亡,大气污染 物可使植物抗病力下降、影响生长发育、叶面产生伤斑或枯萎死亡。
③对物品的危害。如对纺织衣物、皮革、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文化艺术品等,造 成化学性损害和玷污损害。
④造成酸性降雨,对农业、林业、淡水养殖业等产生不利影响。
⑤破坏高空臭氧层,形成臭氧空洞,对人类和生物的生存环境产生危害。
⑥对全球气候产生影响,如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增多会导致地球大气增暧,导致 全球天气灾害增多,又如烟尘等气溶胶粒子增多,使大气混浊度增加,减弱太阳辐射, 影响地球长波辐射,可能导致天气气候异常。
如何防治大气污染,减轻大气污染的危害与影响,构成了当今重大而紧迫的研究课题。
(三)大气污染的防治
防治大气污染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个人、集体、国家、乃至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可考虑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
①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多采用无污染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改革能 源结构,用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对燃料进行预处理(如烧煤前,先进行脱硫)、 改进燃烧技术等均可减少排污量。另外,在污染物未进入大气之前,使用除尘消烟技 术、冷凝技术、液体吸收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等消除废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可减少进 入大气的污染物数量。
②控制排放和充分利用大气自净能力。气象条件不同,大气对污染物的容量便不同, 排入同样数量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物浓度便不同。对于风力大、通风好、湍流盛、 对流强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强,可接受较多厂矿企业地逆温的地区和时 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弱,便不能接受较多的污染物,否则会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因 此应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段进行排放量的有效控制。
③厂址选择、烟囱设计、城区与工业区规划等要合理,不要排放大户过渡集中,不 要造成重复迭加污染,形成局地严重污染事件发生。
④ 绿化造林,使有更多植物吸收污染物,减轻大气污染程度。
少开私家车多步行,少用空调
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1、清洁生产: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研制和使用能耗低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的交通运输工具。2、合理利用能源与资源:(1)加强工业生产管理,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轨道。节能降耗,减少物料流失,回收利用可燃气体、余热、余压,工业三废要回收再生、交叉利用,建立闭合生产流程,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提高设备运行完好率,防止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2)改进燃煤技术,提高燃烧效率,低硫优质煤优先供给民用,积极开发采用无污染、少污染的能源,改革燃料构成逐步实现燃气化和电气化,扩大联片或集中供热。3、废弃物处理:对暂无综合利用价值的工业三废要进行净化处理,如采用废气净化和除尘技术来控制烟尘、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就能排放。城市生活垃圾、人畜粪便、污水等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可能含多种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废物,必须经专门的消毒处理方可排放。《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净化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