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把企业给员工交的那部分保险和公积金算在工资条应发合计里是违法行为吗?

2024-11-01 05:04: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注明了是的并且告知你们了,我觉得也不算违法吧,除非和合同上有出入,这种问题你们可以到人保局去声请劳动仲裁,或者到街道劳保所的劳动监察站去反应,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吧。

回答2:

当然是违法会计制度行为。想税前抵扣自作麻烦。

回答3:

属于违法行为。公积金月度缴纳单位与个人各承担50%,月度都将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名义上该账户款项属于个人所有。

职工应与单位人事部协商,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协商不一致,可以申报劳动仲裁部门。

回答4:

你应该投诉、投诉不成你就举报,举报再不成你就向媒体爆光,再不行你就跪在厂外面不走,以上选项仅供你参考。

回答5:

社保缴纳按上年本人平均工资为基数。养老保险缴28%(单位缴20%、个人缴8%),医疗保险缴10%(单位缴8%、个人缴2%),失业保险缴3%(单位缴2%、个人缴1%),工伤生育保险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由单位全额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性的。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24%缴纳(个人和单位各缴50%)。公积金没有强制性规定。
职工应缴部份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如果单位应缴部份也在工资中扣除,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