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理解的很正确,举例子也很生动,A是B的父亲,A死亡后在A的财产分割前B也死亡了,作为B的儿子C来继承遗产,但理论上C继承的是B的遗产而不是A的遗产,即使这是同一财产,这是法定继承的部分。如果在老父亲A死亡前儿子B已经死亡了,则不属于转继承而是代位继承,这时候孙子C继承的是爷爷A的遗产。
另,A死亡后留遗嘱财产由B继承,B没来得及继承也跟去了,这时C继承遗产是遗嘱继承。但是,如果B在A之前死亡,如无新遗嘱则A的这份遗嘱部分无效,C只能按照法定代位继承。
呵呵,你没晕吧!越说越复杂了,只怪司考的题太变态了。
符合特殊的条件,可以转移继承权:
1,继承权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但是于遗产开始分割前,继承人、受遗赠人死亡的),可以转移继承权;
2,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继承权转移并不是无限的,只能转移给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
3,我国《继承法》对代位继承有明确的规定,不属于转继承的范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5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53.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没错,不放心查查继承法